2024年度药物/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人员培训计划
一、 培训目的
为了不断提高我院药物/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(以下简称机构办)人员的工作能力,深入学习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GCP,2020版)和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GCP,2022版)等法规精神,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、完整和准确。,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,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。
二、培训内容
(一)院外培训
1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组织的GCP及伦理相关培训班安排,组织人员外出进行培训。
2、根据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GCP及伦理相关培训班安排,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。
3、参加院外培训人员的培训费、交通/住宿费从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费中支出。
(二) 院内培训:
1、 机构办组织研究者及机构工作人员培训1-2次。
2、 参加人员包括:主要研究者、研究医生、研究护士及机构办工作人员。
3、 培训者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及院内专家。
(三) 组织专业内部学习
药物/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专业组GCP培训,要求全科室人员参加学习并考核通过。
注册类临床研究项目组入组例数超过3例后研究团队组织质量分析会,提升临床研究质量。
三、 培训要求
1、 院外培训需由组织者提前通知培训者,告知培训具体时间、地点及培训内容和要求,参加人员提前安排时间自行前往。
2、 院内培训需由组织者提前通知研究者及工作人员培训时间、培训内容和参加人员范围,秘书需安排好日常工作事宜,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。
3、 培训时需签到,由专人做好记录。结束后将培训记录、讲义及签到表存档。
四、 培训考核及反馈
1、 院外培训:统一参加培训现场考核,机构保存培训讲义及培训证书原件。
2、 院内培训:现场考核,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上交机构办,由机构办统一判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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